修正案。1

长期激励计划

参与者补助金与协议

2005年

本第一号修正案于2006年2月14日由Cleveland-Cliffs Inc(“本公司”)和(“参与方”)订立:

给:

鉴于,2005年3月8日,董事会薪酬和组织委员会根据公司的长期激励计划授予了参与人绩效股;和

鉴于,此后,公司签订了《参与者授予与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错误地规定授予业绩股的日期为2005年3月9日;和

鉴于,公司和参与人希望更正协议,使其正确反映授予业绩股的日期为2005年3月8日;

因此,考虑到上述情况,公司和参与方特此修改协议,将协议中出现的“2005年3月8日”替换为“2005年3月9日”。

1

特此证明,公司和参与人已于上述日期签署本第一号修正案。

CLEVELAND-CLIFFS INC(“本公司”)

通过

兰迪·l·库默

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

     

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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